医保局:2026年起全面推行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一场医疗服务的数字化革命一、政策背景:从“纸间传递”到“云端共享”国家医保局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国...
医保局:2026年起全面推行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一场医疗服务的数字化革命
一、政策背景:从“纸间传递”到“云端共享”
国家医保局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国将全面推行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覆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
核心目标:打破传统纸质处方的时间与空间限制,实现处方信息实时共享,提升医保结算效率,保障药品使用安全。
政策依据:基于《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便民服务相关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该标准对医保码、移动支付、电子处方等接入方式、功能要求、安全规范作出明确规定。

二、政策亮点:全流程数字化,惠及亿万参保人
处方流转“无纸化”
医生开具电子处方后,处方信息自动同步至医保信息平台,患者可凭医保码在任意定点药店购药并完成医保结算。
案例:潜江市自2025年7月1日起,将门诊慢特病用药纳入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患者购药时间从原来的1小时缩短至10分钟。
医保结算“一站式”
患者在药店购药时,系统自动核验处方有效期、药品匹配度等信息,确保医保基金支付合规。
数据:截至2025年7月,全国已有93万家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医保码,累计结算120亿笔。
药品追溯“全链条”
每盒药品配备追溯码,扫码即可查看药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流程记录,保障用药安全。
案例:老河口市第一医院自2025年8月1日启用电子处方流转系统后,已成功流转特药处方3386例,杜绝了纸质处方易丢失、易篡改的风险。
三、实施路径:分阶段推进,确保平稳落地
试点先行,逐步推广
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通过医保电子处方流转中台接收电子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2025年7月1日起:门诊慢特病用药纳入电子处方流转范围。
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覆盖所有医保药品。
技术支撑,保障安全
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机构与药店处方信息实时共享。
电子处方上传后,仅有经过患者医保码授权的定点机构方可下载查看,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培训指导,提升服务
各级医保部门定期开展培训,将电子处方接入情况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考核指标。
案例:天津市624家医疗机构、1056家药店已接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整体接入率位居全国前列。
四、政策影响:重构医疗服务生态,提升全民健康福祉
对参保人而言
便捷性:打破就医购药的时空限制,患者可自由选择药店购药,减少排队时间。
安全性:电子处方流转全流程纳入智能监控,杜绝“人情方”“虚假方”等问题。
对医疗机构与药店而言
标准化:推动服务流程的标准化与协同化,提升运营效率。
合规性: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的应用,让每一张处方的开具、流转、使用均有迹可循,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对社会而言
资源优化: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公平性: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的全面推行,将缩小城乡、区域间的医疗服务差距,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五、未来展望:数字化医疗,服务更高效、更惠民
技术升级: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将实现更精准的药品推荐、更高效的医保结算。
服务拓展: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将与“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深度融合,为参保人提供在线问诊、药品配送等一站式服务。
全球视野:中国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的全面推行,将为全球医疗数字化提供“中国方案”,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结语
2026年起全面推行的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不仅是医保服务的数字化升级,更是医疗体系改革的里程碑。它将重构医疗服务生态,提升全民健康福祉,为“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注入强劲动力。让我们共同期待这场医疗服务的数字化革命,为亿万参保人带来更便捷、更安全、更高效的医疗体验!
哪些地区已开始试点电子处方流转平台?
目前,江苏、四川、陕西、内蒙古、湖南、黑龙江、云南、广东、山东、江西、福建等多个地区已开始试点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具体实践如下:
江苏:
江苏省已建成省级统一的电子处方中心,实现全省跨区域的电子处方流转互认及医保线上结算。
截至2025年,江苏省已有41.2万人次通过电子处方流转购药,共流转电子处方43.9万张,结算金额14.7亿元,其中“双通道”药品结算金额14.3亿元。
江苏省已将402个“国谈药”纳入双通道管理,其中210个实行单独支付,共有489家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839家定点零售药店,全面覆盖省内所有县(市、区)。
四川:
成都市开展电子处方药店端“一站式”流转服务,参保人员依托问诊终端向药店合作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互联网医院资质)申请远程问诊即时开具电子外配处方,实现“一站式”办理服务。
截至2025年4月底,成都市共流转电子外配处方25929笔,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255.8万元。
成都市针对处方流转存在的一些堵点设计了解决方案,如打通医疗机构HIS系统和药店ERP系统,同步医院、药店信息;针对药店部分药品配备不足,通过与生产企业沟通,开辟临床品种药店供货权限。
陕西:
陕西韩城市医保局宣布,自2025年7月9日正式开通定点零售药店互联网电子处方业务,首批确定了省内两家互联网医院——西安高新医院互联网医院和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作为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线上诊疗服务。
韩城市此次开通的互联网电子处方业务实现了显著拓展,除了传统的个人账户业务外,还将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业务纳入其中。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流转服务开通,为药店提供了合法、合规的电子处方来源,有效提升了药店的服务能力和合规性。
赛罕区医院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正式投入运行,作为全市首家医保局指定的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依托赛罕区医院这一实体医疗机构,与全联互联网医院(内蒙古)有限公司合作,实现电子处方在线流转。
湖南:
2023年3月29日,湖南省第一张医保电子处方在郴州市“双通道”定点药店实现医保流转结算。
长沙参保人员在购药过程中遇到难题后,当地推动5大连锁药店的635家门店开启了互联网医院问诊服务,为市民提供从问诊、开方到购药、报销的“一站式”服务。
黑龙江:
黑龙江省目前实现电子处方流转的医院237家、药店4949家。
云南:
云南有255家定点医疗机构和662家“双通道”药店实现医保电子处方流转上线服务。
2023年7月5日,患有支气管炎的参保患者李伯华来到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人民医院,开具布地格福吸入气雾剂的电子处方后,顺利通过处方流转在附近定点零售药店买到药。
广东:
东莞门特参保人外配处方的就医购药流程迎来变化,门特参保人到东莞市门特选定医疗机构就医后,由医师开出门特药品外配电子处方,门特参保人使用手机在“粤医保”小程序上选择门特药店,电子处方经电子处方流转中心流转至门特参保人前往的门特药店,门特参保人到达门特药店购药即可现场办理“一站式”结算。
山东:
禹城市人民医院开出山东省首张“双通道”药品电子处方,在“双通道”药店完成医保流转结算。德州市也成为山东省首个基于国家处方中心实现处方流转、“双通道”购药的城市。
近期,禹城市人民医院、齐河县人民医院和33家“双通道”药店作为首批医保电子处方流转试点机构,将全部实现电子处方流转医保结算服务。
江西:
龙南市医保局在《处方流转新趋势:各地电子处方流转加快落地》中做出预判,随着“双通道”全面使用电子处方“新政”一出,叠加直接结算政策,处方流转僵局有望被打破,“双通道”药品电子处方流转“加速”,且有望向其他药品“扩围”。
福建:
2021年11月1日,福建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医保“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保证了电子处方顺畅流转。
通过“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购药服务在全省11个统筹区的全面覆盖。福建省“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运行以来,对接64家医疗机构和80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具流转处方6778张,服务参保患者约3000人,完成取药5597笔订单,药品销售额1789.8万元,医保结算额112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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