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人员信息公示
简介:
为加强基金从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颁布《基金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规定了基金从业人员的分类、资格条件、报考程序、考试考核、转岗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证监会对全国范围内的基金从业人员进行了信息登记和公示,力求保证基金从业人员的资质和诚信度。
一、资格要求
根据《基金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基金从业人员要有良好的从业记录、表现和声誉,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 取得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2.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基金业务培训并取得证书;
3. 取得其他由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专业资格或者经验。
二、报考程序
基金从业人员报考需要填写报名表,并缴纳相应的考试费用。考试考核分两个阶段:资格初审和考试考核。
资格初审主要是对报考者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考试考核则是针对已通过资格初审并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行综合测评。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基金知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行为准则及市场交易知识等。
四、信息公示
基金从业人员信息公示由中国证监会负责,公示内容包括:基金从业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从业资格证书编号、资格取得时间、单位名称、所在部门和职业等级等。
通过基金从业人员信息公示,投资者可以查询到基金从业人员的证书资质和个人资料,有利于为投资者扫清投资障碍,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评论列表